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治新闻 | 法律文书 | 律师文集 | 诉讼指南 | 网站公告 | 联系我们 | 留言反馈
服务
项目
|
| | | | | | | | | |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公司企业   劳动工伤   房产物权   合同债权   家庭婚姻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交通侵权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两会报告警示 身边法律顾问已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周强院长在刚刚出炉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披露:2015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

         此前,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披露: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7万亿元,增长6.9%”。

        上述数据表明:国人一年干了67.7万亿的活儿,地方各级法院结了4万亿的案子。全国经济总量中约有5.92%(4除以67.7)是经历了诉讼的。共计约5.92%的资金及资产脱离了正常的使用用途,纠缠在诉讼里。于国而言,诉讼冷冻资产的损失不可谓不惊人!DDP增长率6.9%,而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增长率为24.7%。冷冻资产增长趋势不可谓不骇人!

        对企业和个人而言,如果一个案件最少估算平均耗时三个月,则涉案资金及资产在至少25%的时间里处于诉讼冷冻状态,无法正常使用,价值损耗和机会损耗触目惊心。

        上述数据可以看做法院系统的功绩,也是诉讼律师的利益渊薮。从另一角度,则表明更多企业和个人已身陷法律风险,或将身陷法律风险。于企业而言,是其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在经济下行的严酷市场之下被放大,最终体现为法律风险,甚至恶化为诉讼。

        上述数据提醒我们:在经济下行的宏观面之下,企业更应该关心如何更加谨慎地进行经营决策,避免坠入法律风险和争诉的困境。换言之,谁避免陷入法律风险,谁就多拥有了25%的可用资产,成为竞争的优胜者。面对危局,在经营决策中借助法律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法官也是法律人,他们不可能为具体企业提供服务。企业和商事主体身边有个法律顾问就是最重要的措施。然而,对部分老板而言,律师是打官司的,未生诉讼之前,实无必要。而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则基本不被作为智囊,而是等待办理诉讼事务的内部员工。大部分老板基本不知道法律人的天职其实包括了诉讼和预防诉讼(无讼)两个方面。

        预防诉讼(无讼)是中国法律人的传统。甚至在先贤们看来,诉讼的目的也是无讼。《论语 颜渊》有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作为古老的法律人,颜渊老人家标榜自己说:审案子,我和别人差不多,但我的目的是追求无讼。

        经济危局之下,对于客户身边的法律人——律师和法律顾问而言,更应该向颜渊老夫子学习,强化“教化”,预防诉讼,达到客户或雇主企业“无讼”的目标。一方面,律师应更多着力开发法律顾问业务,并且避免客户三顾始谋,将“不顾不问”变为主动参与客户决策和风险论证。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则应更积极地参与法律风险论证,为企业经营建言献策。

       对于企业老板而言,如果您认为律师和法律顾问是诉讼专家,在诉讼中经历了刀光剑影,血流漂杵。则他们更有能力,也更应该告诉您如何“无讼”。如果企业无讼,那么您就有更多的营运资金,更多的运营机会。可以肯定,对老板而言,与其支出诉讼代理费,不如给您的律师支付法律顾问费,后者的性价比更优。

        老板身边有个法律顾问,并且在“无讼”目标之下,两者形成更融洽的合作,就是企业竞争优势。

       身边有个法律顾问,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抓紧找您的律师,协商无讼事宜吧!  

来源:李志勇朗山法务书札


上一篇 离婚诉讼中涉及按揭房屋处理的三个疑难问题
下一篇 六条裁判规则解决机动车与交通事故纠纷的的疑难问题
首席律师曾永前
执业宗旨

网站公告
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本网站聘请珠三角各界知名人士成立专家
三十多家知名单位祝贺本网站列百度排名
50多家知名企业社团热烈祝贺本网站参与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东莞市中级法院赠送锦
获得减刑的田某向曾永前律师赠送铜匾
联系我们

曾永前律师咨询热线:13415986226、13377787158
办公电话:0769-23039552 
传真:0769-22029108 
QQ:763096604
Email:zengyongqian@126.com
网址:www.dg148.net ,   www.zengyongqianlawyer.cn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鸿福商务写字楼22楼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1、乘公汽C1、L1、L4、2、39、X1到“鸿福路口”站下, 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2、乘公汽8、14、24、31、47、59到“电信局”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
3、乘公汽3、14、47、X13到“上边甲”站下,步行至鸿福广场新城市酒店A座22楼...更多>>
友情链接: 百度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第一人民法院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
东莞律师网、东莞法律咨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03594号    网址:zengyongqianlawyer.cn 联系人:曾律师 技术支持:天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