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6-08-08 翟国徽 土地观察
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吗?是滥用职权罪还是玩忽职守罪?有人私下和银行业务员联系购买了他人抵押在银行的资产——房屋一套,为啥房产过户遭遇拒绝?本期“土地观察”请专家就一些粉丝的提问给予解答。
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较大,涉嫌犯罪吗?
答:我国《刑法》中直接与土地相关的罪名主要有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即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批而未供土地行为与以上罪名关联性不大。
但如果批而未供行为涉及其他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及其他罪名,涉嫌犯罪,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问:1999年甲某以银行抵押贷款购买房屋一套,贷款期限一年。2000年贷款到期,因甲某无力还款,银行业务员潘某在取得甲某同意后,找到乙某还本付息,并将房屋及房屋产权证交给乙某。后乙某找到甲某索要过户有关材料,甲某却称自己只与潘某联系。因潘某退休返乡,乙某一直未能联系上潘某。2016年,乙某终于找到潘某,要其办理过户手续,但甲某却突然以房屋不是自己卖出为由,拒绝过户。此时该如何过户?
答:出现这种纠纷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乙某可以凭购买银行处置的抵押房产的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甲某和银行协助履行房屋过户手续。如果甲某拒不配合,乙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注意的是,乙某购买银行处置的抵押房产必须程序合法。因为正常来讲贷款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还款且协商不成,银行方面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后,银行才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发生抵押人拒绝的情况,银行还要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由法院的执行人员进行强制执行。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银行处理抵押资产一般应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禁止私下处置抵押资产。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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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金萍 审定:毛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