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由于房价暴涨,各地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例如:上海出台了“沪九条”、“沪六条”等措施,从实施情况看,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然而很多开发商打着非限购的标签,开发“类住宅”项目,因此,作为购房人务必擦亮眼睛,要明白非限购的“类住宅”并非住宅,在土地性质、使用年限、水电气配套和使用价格、居住人员落户和子女就学以及房屋交易的税率(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房屋买卖需要交纳增值额30--60%的土地增值税)等方面,都和普通商品住宅有明显的区别。
以目前各地销售的工业别墅为例: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工业别墅”的实质是什么,所谓“工业别墅”即是在工业用地上建的外形类是别墅的工业厂房,开发商冠以“工业别墅”“能办公的别墅”等的名义进行营销,实质是一种营销策略,而不是真正的别墅。国土资源部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第四条第四款“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很显然根据上述规定,在工业用地上是不能建造所谓的别墅,甚至是纯办公楼,而开发商或工业园区招商部门在建造所谓的“工业别墅”项目时,是完全是按照厂房建设的要求来立项报批,因此所谓“工业别墅”其实质是外形类似别墅的工业厂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为是工业工地的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别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物权法》第149条)。很显然,现行的法律并没有将工业用地纳入自动续期的范围,也给购买这些“工业别墅”的消费者或企业来说留下了一些隐患。
当然,上述以工业别墅为例,还有很多开发商在工业地块上建设与住宅一模一样的房屋,用于销售,但是这些所谓的房屋,往往不能办理独立的房产证。
同样,有很多公寓式办公楼一直被开发商包装成非限购的住宅对外销售。
因此,作为购房者来说,务必擦亮眼睛,明白这些房屋为何不限购,避免被开发商所误导!
本文来源:2017-02-15 法律顾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