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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条及签名的这些法律常识,你真的知道吗?


在借钱的时候我们大多都是写一张简单的借条,作为借款的证据,但有人却因为借条上的签字不规范,导致钱收不回来了或者惹上了官司。所以签字需谨慎,那么在借条上签字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别着急,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借条主要因借贷而产生,会在借条上签字一般有三种身份:借款人、保证人或见证人。

一、借款人

  借款人,他是该笔借款的使用者,也是借款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1、出借人应注意:

  (1)需要核实借条上借款人签字是否与真实姓名一致,让借款人在借条上按下手印则更加保险,因为当借款人使用假名签字时,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就不能逃避责任了。

  (2)签字尽量自己带笔!!市面上一种叫“自动褪色魔术笔”出现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只要用这种笔写借条,时间到了以后,债权人手头的借条变白纸一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借人要谨慎选择签字的笔,同时还要确认借条字迹清晰。

2、借款人应注意:

  (1)自愿签字。自愿签字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从在借条上签字的那一刻起,就确定了自己要承担了的那份义务和责任。若第三人自愿在借条上签字,既不是见证人或保证人的话,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被胁迫签字。若被胁迫在借条上签字,当事人应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留有报警回执;如果无法与警方取得联系,可试着与对方协商,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当时是受胁迫而为,比如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准备好报警回执和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所立的借条。

二、中间人

  同是借条的中间人,保证人和见证人承担不同法律责任,因此签字前要注明。

1、保证人还是见证人?

  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担保人,他一般不是借款的受益人,只是帮助借款人承担借款风险。

  见证人仅具有对双方借款行为的发生具有证明的作用,但并不承担任何法定义务。

2、需要明确身份。保证人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写上“保证人”或“见证人”字样。

  另外,保证人不仅要写明自己的身份为“保证人”,还有写清楚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果没有写清楚的,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只有当债务纠纷经过了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债主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债务人没钱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只有还债的时间到了,但是债务人还是没有还钱的,债主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附:对债权人保护最全面、最有力的《借据》格式

借据

本人(借款人)XXX因资金周转,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区)       乡镇        街道      号(注:写明具体出借款项的地址即可)向出借人(债权人)        借款现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支付利息2%,定于      年    月   日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现本人确认已经收到全部款项(注:本资金不可作违法、违规使用)。逾期不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本人愿按逾期未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总金额的30%向出借人(债权人)        支付违约金,出借人(债权人)      有权向出借款项的      省     市      县(区)       乡镇        街道      号的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人自愿承担出借人(债权人)    为追讨本人拖欠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而支付的所有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办理财产诉讼保全所需的委托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费等全部费用。保证人XXX 对借款人XXX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对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为两年(自本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签名、盖章或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名、盖章或捺指印):

               日期:         年    月    日

(附借款人      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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